成都市调查公司:监护权是否可以放弃监护权利2024-12-16 15:53:47
一、监护权是否可以放弃监护权利
法律上,监护权原则上不容放弃,旨在全方位保护无或限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安全、财产等权益。放弃监护或致权益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监护权能否被剥夺及恢复?
监护权在特定情况下可被剥夺,如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等行为。剥夺监护权需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而监护权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恢复,比如被剥夺监护权的原因消失,如监护人改正了错误行为等。恢复监护权也需经人民法院审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一般来说,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事实来判断监护权是否应被剥夺及能否恢复。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三、监护权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撤销监护?
监护权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被撤销:其一,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如虐待、遗弃等。其二,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如对被监护人的生活、教育等不管不顾。其三,监护人有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如非法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等。撤销监护权需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经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申请,法院审查核实后,可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这样能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受到监护人不当行为的侵害。
监护权原则上不可以放弃。监护是法律规定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一种职责。如果监护人放弃监护权,可能导致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监护人自身没有监护能力或存在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行为,可能会依法变更监护人。